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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创新金融服务 助力产品销售
创新金融服务 助力产品销售
发布日期: 2015.02.25 访问量:2052 字号 A- A A+
        近日,公司对徐工施维英客户“天津会昌期”、“天津周亿”两家单位发放了总计1.26亿元的受托按揭贷款业务。这是公司创新业务品种、助力产品销售、打造产业链金融服务的又一重大创新举措。

    此次销售,由原本拟定的分期销售模式转为财务公司按揭销售模式,客户通过贷款方式支付货款,结束了他们与集团各分子公司的赊销关系,转而形成与财务公司的信贷关系;从集团层面来讲,该债权是优质资产,从而降低了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有利于集团资产的保值增值。

与分期销售相比,按揭销售具有更多的优点:一是风险更加可控。采用抵押+回购的担保方式,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产品风险。二是法律关系更加清晰。分期销售模式是各分子公司与客户的赊销关系,而按揭模式则是银行与客户的信贷关系,因信贷关系而生成的财务公司债权,较之集团各分子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是受法律保护、契约规定有利息收入的债权。三是回款更加迅速。相对于分期销售,按揭销售是一次性回笼资金,降低了应收账款,迅速补充流动资金,增加现金流,可以使各分子公司避免因货款拖欠而形成资金周转滞缓。

与银行相比财务公司办理受托按揭业务具有诸多优势:一是风险控制更为有效。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金融机构,从防范集团资金风险角度出发,根据需要增加了房产抵押和担保人保证担保等多手段的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审批效率高、手续简便。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各分子公司专门服务,具备更高效、更快捷的审批流程。三是融资条件更为灵活。财务公司作为集团的下属单位,能够在符合监管的前提下,能根据各分子公司的需求,突破银行限制,为其提供更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更优质的金融服务。